首宗《港区国安法》审讯,法院定罪
法官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判处 24 岁的唐英杰 9 年有期徒刑。他因展示煽动分裂国家口号的旗帜而被捕。他的律师计划对定罪提出上诉。一百多人因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而被捕。 60 多人正在等待审讯。
香港(亚洲新闻)— 香港高等法院周二裁定唐英杰(Tong Ying-kit )罪名成立,今日判处九年监禁,使他成为首位根据北京在香港实施的《港区国安法》而被裁定有罪的香港居民。
有市民认为该法被指压制香港民主运动支持者。
在法庭看来,这位 24 岁的前侍应犯有煽动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的罪名。
2020 年 7 月 1 日香港回归纪念日,亦是《港区国安法》剛实施,唐骑着摩托车,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的旗帜,遭警察拦住他。
唐还因驾驶车辆撞到一些警务人员而被定罪。他的律师已经宣布将提出上诉。
由当地政府挑选的处理国家安全案件的三名法官小组,主持了为期15天的聆讯。
诉讼程序打破了香港的自由主义传统,没有陪审团在场。在过去的 176 年里,最严重的罪行是由该市普通法制度下的陪审团审判的。
在香港司法机构的网站上,陪审员的参与被描述为其“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法官在量刑时,遵循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的法律。
至今为止,已有一百多人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超过 60 人正在等待审讯,其中包括已入狱数月的黎智英( Jimmy Lai)、戴耀廷(Benny Tai)和黄之锋(Joshua Wong)等社会运动的领导人。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