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枢机对《圣座关于中国神职人员民事登记的牧灵指导》提出质疑
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为教廷公布的新指引提出疑问。
香港(亚洲新闻) - 各位兄弟姊妹:
七月一日我不在港。我是絕對不捨得在這個時候缺席的。其實我妹妹也正身體不適,我本不該走開的。我去了哪裡?
6月28日晚上,我見到一份教廷的文告,我身為主教、樞機,不能靜靜的接受它,一定要提出我的質疑。我心血來潮,29日晚上就登上去羅馬的飛機。
星期天中午我把一封給教宗的信交給Casa Santa Marta的保安人員,信中要求教宗讓我和那文告的作者在他面前討論那文告。
星期一下午四時還沒有收到回應,我又寫了一封信給教宗,交給他的一位私人秘書,也附上一份我對那文告的「質疑」。那位秘書說其實那第一封信教宗已收到。
星期二晚上教宗託國務院的辦公室主任來給我說:我的問題可以和國務卿談談。我說:「那就免了吧,我絕對沒有信心和他見面會有任何結果。」
星期三晚上有人通知我教宗請我去共進晚餐,也會有國務卿陪隨。
在晚餐上爭吵是不禮貌的,我們談了許多目下香港的情形,至於那文告,我祇在最後幾分鐘才向教宗提起了,教宗說了幾次「我會關注這事」,這也是我帶回來的、唯一的、一句話。我也交了一份我的「質疑」給國務卿,他在席上沒有說什麼話。
我此行算值不值得?以下是我提出的質疑。
對「聖座關於中國神職人員民事登記的牧靈指導」
陳日君樞機提出幾點質疑
(七月八日修正)
首先,相當不尋常的是:這麼重要的文件竟以「聖座」名義頒佈,沒有指出是聖座哪個部門,更沒有官員簽字負責。
1. 文件第一節提出問題。
文告:政府不尊重諾言,在要求神職人員作民事登記時,也幾乎常常強迫他們接受獨立自辦教會的原則。
質疑:教宗本篤致中國教會的信中(7.8)也說了:政府「迫使有關人士要作出有違他們的天主教良知的表態、行為及承諾。」
2. 文件第二節。
文告:面對這複雜的處境(而且各地處境也並不一樣),聖座給于指引如何應付。一方面,聖座無意強迫信徒的良知,也要求(要求誰?沒有說出「政府」兩字)尊重教徒的良心。
另一方面,教廷申明基本的原則是「秘密狀態並非教會生活的常規」。也就是說「應該擺脫這狀態:地下的該到地上來」。
質疑:「秘密狀態並非教會生活的常規」來自教宗本篤致在中國教會的信(8.10),不如讓我們比較齊全地列出這8.10的內容,分為四段:
(甲)「有些主教因不願屈從對教會生活的不當控制,且為了完全忠於天主教的教義和伯多祿的繼承人,被迫秘密地接受了祝聖。」
(乙)「秘密狀態並非屬於教會生活的常規。」
(丙)「歷史告訴我們,只有當迫切渴望維護自身信仰的完整性」
(丁)「不接受國家機構干涉教會切身生活時,牧者和信友們才這樣做。」
韓德力神父和帕羅林樞機慣常祇引用(乙),教宗方濟各在2018年9月26日文告中引用時加上(丙)。但我以為(甲)及(丁)也很重要。
8.10很明顯指出「不正常」的不是地下團體的決定,他們被逼在地下,「不正常」的是政府造成的處境,難道這處境現在已改變了嗎?
3. 文件第三節列出一些理由「證明」在第五節所給的指示是正確的。
第一理由:國家憲法承認宗教自由。
質疑:在這憲法下,政府曾尊重宗教自由嗎?這麼多年的教難不是鐵的事實嗎?
第二理由:中梵簽了臨時協議後,「獨立自辦」這說法按邏輯已不該被解說為絕對獨立了,因為中共已承認教宗的身份。所謂「獨立」祇是「政治上」的獨立。
質疑:首先,除非我見到那協議,我不相信中共真會承認教宗的身份。
而且,在獨裁的政權下有什麼邏輯?祇有黨的利益是真理的規範(正如鄧小平說的,白貓黑貓沒有分別)。
中梵簽協議後,地上團體的官方發言人立即聲明:「什麼都沒有改變,我們還是像以前一樣『獨立自辦』,絕對服從黨的領導」;事實也就如聲明的一樣。
第三理由:已成立了「穏定可靠」的對話機制。
質疑:真是嗎?在文件的第一及第九節不是說中方違反了諾言嗎?
第四理由:地上所有主教已合法了。
質疑:但這代表什麼?這祇代表教宗的無限仁慈,或更代表政府的壓力已全能。
在那些被寬恕的、「被獎勵」的人身上我們沒有看到絲毫悔意,祇看到他們耀武揚威,譏笑那些「賭輸」了的可憐蟲。
4. 第四節
文告:上述理據要求教廷採取一個新的立場。
我們欣賞教廷的誠實明言,文件指示的官方立場是新的,以前的已過去,已無效。
又說教廷和政府還在繼續對話,找出一個(兩全其美)的程式(Formula)(第九節說「方式」Modalità)。
質疑:但是:天啊!什麼程式?什麼方式呀?這裡有關的不是一個理論性的宣言,政府要我們的兄弟進入一個制度,接受一套規則(入鳥籠),再也沒有牧民自由了(例如,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不能參與任何宗教活動了)!
5. 第五節列出「指導」的具體內容。
可以簡單的綜合:可以簽政府所要求的登記申請書,同時作出一個聲明說「我不承認申請書中違反信仰的許諾」。這聲明如不能「書面」作出,「口頭」也可以,沒有證人也可以,祇要簽字時的意向並不是所簽的。
質疑:簽的是違反教會信仰的,聲明和意向卻是否認所簽的。這樣的指導絕不符合傳統的倫理原則!按這樣的指導,心裡信教口裡背教也不成問題了。
6. 第六節說聖座「理解並尊重」那些按良心不能接受上述指示的。
質疑:這很明顯是說「出於同情」。因為這些兄弟還「固執己見」,不能明白新的指示是正確的,他們的取態不正確,但教廷(暫時?)還容忍他們。
7. 第七節所說和這裡的問題並見不到有什麼特別關係。
8. 第八節說教友們要接受牧者的決定。
質疑:這也就是說他們沒有權利作個人的選擇?他們的良心不該受到尊重?
[最近很多兄弟姊妹來問我「怎麼辦?」我的意見是:「有人做教廷說可以做的事,誰也不要批評。但每個人還是要照良心的指示為自己作出決定。」我沒有資格為大家決定什麼對、什麼不對。]
但教廷不是有權也有責作出批判的嗎?現在看來這批判是:「從地下到地上來是對的,留在地下是不對的,祇可暫時容忍?」而且,主教、神父有選擇,教友們卻沒有選擇?
9. 第九節說兩方還在討論一個適當的「方式」
又說:在沒有完成對話前,聖座要求(誰?又不敢說「政府」?)不要對非官方團體施壓。
質疑:(文中兩次不敢說出「政府」兩字,使我們記得皇帝的名字是不能說的。)
最後,文件囑咐大家「耐心地,謙遜地」辨別天主的聖意。
但信徒不是也應該誠心準備,為忠於信仰而接受天主聖意要我們付出的堅持和犧牲?
文中又說:眼前雖有困難也「充滿希望」。
質疑:我卻以為事實把一切希望都打碎了。當然,我們在這絕望中還信賴上主,也準備接受上主所安排的一切。
總結:
這份沒有人簽署的文件實在「創新」。以前教會說是不能接受的,現在成了常規;以前教會鼓勵教友堅持的,現在成了暫時還被容忍的。
這文件的作者大概期待這些少數的「固執份子」不久會自然消失(教廷已很久不給他們牧者,最近連署理也免了,因為地上的主教都已合法了)!?
不但地下團體會消失。地上團體裡也有不少兄弟姊妹長期堅持信仰,希望從地上內部作出改善的,但沒有獲得教廷的支持,現在也祇能在投機分子的譏笑聲中歸隊了。
上主,請可憐我們祖國的教會,不要讓那些期望消滅真正天主教信仰的人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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