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5/2014, 00.00
乌兹别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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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紧审查,严格控制宗教书刊

政府禁制任何鼓励转信宗教的书籍流通,也许在当局眼中,此举「歪曲」了宗教规条。新的法令强加「当局的严格限制」于制作、销售、发行和进口的宗教刊物。即使从麦加回来的朝圣者,其宗教刊物也有可能被没收。

塔什干(亚洲新闻/论坛十八)- 关注中亚侵犯人权问题的网上新闻《论坛十八》的报导称,从乌兹别克政府的角度,凡是鼓励人们改变信仰的书籍和物品,就是「歪曲」宗教规条,而在新一轮的审查法令之下,都需要禁制。

新的法令在一月下旬生效,为「当局的严格限制」制订了法律依据,对于宗教刊物的制作、销售、发行和进口严加管制。

乌兹别克斯坦严苛的《1998年宗教法》,早已订定了多方面的限制,但是新的法令容许对违法者判处更严厉的惩罚。

国家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官员负责执行审查制度,拒绝咨询公众该法律的内容,却即时生效。从麦加或其他地方朝圣返国的信徒,所携带的宗教刊物都要被检查。

总体而言,制作、发行及进口宗教刊物,将受到严厉监控。发行的宗教书刊只允许在指定的零售点销售,并有收款记录。即使进口的刊物只为个人用途,亦被监控并需由政府批准。

在新的审查法令之下,一旦书籍和其他物品鼓励个人改变信仰或「歪曲」宗教规条,已经可以被查封。

该法令还修正现有的法律和法规,以便它可以即时生效。

负责文化事务的副总理依卡莫夫(Adkham Ikramov),监督该法令的实施。

一位法律专家对《论坛十八》说,该法令「有矛盾和含糊之处」,并「赋予广泛权力予国家宗教事务委员会,严重限制宗教书刊的使用及发行」。

该法似乎赋予国家宗教事务委员会和其他国家机关权利直接干预已经登记的宗教组织的内部事务。

乌兹别克人口中,有88%是逊尼派穆斯林、8%基督徒,当局严格限制宗教自由。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法律,拥有宗教书刊属于违法,除非其内容被认为是「极端主义和煽动仇恨」,那么法院往往下令销毁这类书刊,即使在私人住宅查获;又如果经过专家鉴定为极端主义。然而,对于后者,任何有宗教内容的文本,都会被定义为极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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