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性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生存战略”
国际明爱高层以及中国大陆天主教非政府组织成员的马尼拉会晤,点燃对中国“第三产业”未来的希望。北京政府予以社会组织更多空间,部分情况下甚至允许明确宗教性质的活动。这是因为基督信仰传播之广泛,已经到了令当局害怕的程度,而非政府组织可以颠覆现有秩序
北京(亚洲新闻)—中国政府需要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基督信仰非政府组织,因为这一宗教在中国迅速发展、其首要的原则就是向他人行爱德。总之,中共担心非政府组织可能导致“和平演变”,其结果则是推翻现政权体制:为此,在向宗教团体开放可活动新领域的同时加强监控。这是剑桥和牛津两名研究员发表的分析中国宗教性质“第三产业”的研究报告中揭示的。
日前国际明爱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主办的会议上充分验证了这一点。许多中国大陆天主教非政府组织代表出席了为期三天的会议,分析了在最大程度上展开人道主义合作的各种可能性。一名通讯员向亚洲新闻表示,北京政府允许中国教会代表到菲律宾“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
总之,目前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处境似乎仍然和近十几年来一样。二O一五年七月出台的备受争议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意在进一步恶化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宗教性质非政府组织的工作条件、排斥他们的工作。此外,日前官媒多次撰文表示政府给予了上述组织“过多的权力”。
目前,为了恪守这一管理条例,宗教性质的非政府组织还要得到国家级和省级宗教事务局的双重承认。所有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需获得警方批准后才能在中国开展工作;半数工作人员需是政府或者外交部批准机构的人员;必须提交各种活动的财政报告;不得获得海外赞助。显然,必须要有保障他们行为规范的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机构作“主人”。“登登记管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发布业务主管单位名录,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指引”。
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根据现行的管理条例,要进行年度检查,要求非政府组织必须公布全部账目;每三个月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工作和募捐等详细情况报告。此外,“基金会不得使用自己的名字、形象或者计划达到非慈善目的”。
非政府组织获准的项目禁止使用公共捐献支付“额外付费”:如工作人员薪水、没有明确的“受益人”。目的是为了限制行业腐败:二O一一年底,全中国共有两千五百个注册基金会,比二OO五年翻番;掌握的款项高达六百亿元人民币。
第二点是不竞争原则:禁止非政府组织在其行政管理区内进行类似或者相同的计划。这一原则是国家垄断在行业中得到了保护,而事实上是禁止成立新的个人非政府组织。就此而言,宗教团体还要向国家级和省级宗教事务局登记。
第十条规定,非政府组织要注意的条例中还有:国家级的最低资金为十万元、省级的为三万元;至少五十名成员,如果是国有机构做担保的可降至三十人;有相应的办公室,有专门的有长期合同的职员工作。
两名研究人员的报告中指出,如果禁止他们获得境外捐助,这一切对宗教性质的非政府组织而言是不可能的。当局认为这是十分消极的,因为外籍势力的资助是反政府的。总之,他们认为中国基督徒的迅速增加,其中还多是中产阶级可能会很快改变情况,使从事社会活动的基督徒非政府组织只接受中国人的捐助。
但是,保持低调、与当局保持良好关系是“必要的”。研究员表示,宗教组织要争取政府的信任。他们在经历了大约一年半的时间后,理解了“生存的关键”是经过北京的控制。
接受这一妥协,情况就会好转。以至于部分基督信仰非政府组织管理人员声明表示,已经获准举办青年神学研讨、明显的总价性质活动,并且不会受到政府的任何惩罚。但要随时做好准备,接受改变,或者甚至要中断工作“等候新命令”。同时,强调当局十分坚持中国人就业,确切地说,非政府组织活动地区的中国人就业。“外国人非常受怀疑,应避免雇佣他们”。
这种态度令许多人害怕。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发表在中央党校官媒《学习月刊》上的赵黎清的文章《如何看待在中国的外国非政府组织》充分解释了这一点。习近平主席本人也多次在与浙江省第三产业管理人员见面时强调了这一点。
这名教授写到,“目前在中国,对外国非政府组织有两种较为极端的对立看法。形象地说,一种是将外国非政府组织‘妖魔化’,另一种则是将外国非政府组织‘天使化’。所谓将外国非政府组织‘妖魔化’,是对外国非政府组织持绝对负面的、排斥的态度。外国非政府组织来到中国,心怀叵测、试图危害国家利益与安全、策动‘颜色革命’。所谓将外国非政府组织‘天使化’,则是对外国非政府组织持绝对正面的、肯定的态度”。
“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开展的活动已初具规模,形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成了基本的格局,在中国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已不容忽视。据估计,目前在中国已经奠定了较稳固的活动基础的外国非政府组织应在一千家左右”。
但是还要防止渗透。“从公开的信息看,外国非政府组织通过刺探和收集中国的军事、政治或者经济等方面的情报以及其他方式危害了中国国家安全的事例迄今还并不多。但是,始终不能排除这方面的可能性” 。
最后,赵教授警告中共高层,“一九八九年前,有些外国非政府组织的确对中国的政治性问题和政治体制改革很感兴趣,并且试图以某些方式进行参与。一九八九年以后,鉴于中国政治形势发生的变化,一些热衷于政治问题的外国非政府组织退出了中国,留在中国的外国非政府组织则将工作的重心放在中国的社会、经济和法制等领域,对涉及中国政治的相关较为敏感的活动非常谨慎,参与也很少。所以,迄今外国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政治的影响是很有限的。从公开的信息看,在破坏中国政治稳定事例的背后,同外国非政府组织的联系也很有限”。“虽然对外国非政府组织的负面看法和正面看法都有一些事实依据,但无论是根据某些外国非政府组织或者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某些活动就将所有外国非政府组织‘妖魔化’或是将它们‘天使化’,却都是非常片面的和极端的。对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应根据其实际的作为、效果和影响去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以此作为制定和实施相应对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