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的宪法法院拒绝将婚外情和同性恋入罪
印度尼西亚的宪法法院拒绝了一个伊斯兰保守派团体提出的以上请求,同时认可了反对禁止同事结婚的现有法规。印尼通行的做法是让同事结婚的其中一名配偶辞职和调离。民间大多数人认为是“不合情理的”同性恋行为不会被定为犯罪。人权活动组织赞赏宪法法院的决定。
雅加达(亚洲新闻)— 印度尼西亚的宪法法院(Mahkamah Konstitusi)拒绝了一个保守派团体提出的将婚外情和同性恋关系定为犯罪的建议。另一方面,法院认可了八位公民提出的法律诉讼,反对现有劳动法规中禁止同事之间缔结婚姻的规则。 在印度尼西亚,通常的做法是,为了公司的利益,如果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两人结婚,则其中之一应该辞职并调动到另一个办公室。宪法法院的院长阿里耶夫·西达亚特(Arief Hidayat)说:“这种禁止性的规定违背了1945年印度尼西亚宪法所赋予的基本人权。”
尽管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伊斯兰国家中极端主义正在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然而宪法法院却出乎意料地以五票赞成和四票反对,驳回了“家庭爱情联盟”组织(Family Love Alliance)提出的将婚外情定为犯罪的要求。该伊斯兰组织的十二名成员联署了这份请愿书,要求宪法法院制定一项新的关于婚外情(以及同性恋者)的刑法条文,并加速起草法律。法官萨尔蒂·伊飒(Saldi Irsa)在判决理由陈词中说:“请求人提出的论据是法律制订的过程耗时冗长,然而这不能成为宪法法院干预立法的理由。”
人权活动组织表示赞同宪法法院的决定,称其确立和保障每个公民的隐私权,包括他们的性取向。在印度尼西亚,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性行为只有在涉及未成年人时才是非法的。然而,民间的大多数人认为同性恋行为是“不合情理的”,甚至在苏门答腊岛的亚齐省(Aceh),在那里适用伊斯兰教法“沙里亚”,同性恋被定为是犯罪行为。被指控犯有同性恋罪的人,最高可以罚一百鞭刑。今年,两名男子由于发生性关系,被一群闯入当地旅馆的道德警察抓获。5月,警方逮捕了一群在印尼第二大城市苏腊巴亚(Surabaya,在东爪哇省)的两间酒店客房里举行派对的男子。他们被指控违反了反色情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