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科枢机: 基督徒受歧视和被边缘化,要求法治和尊重公民身份

该位加色丁礼教会领袖引述个案,指出基督徒成为教派偏见的受害者。该国领导人必须「放下他们的政治分歧」,以打击极端主义和致命的罪恶。基督徒接受伊斯兰法院裁决构成宗教生活问题。


巴格达(亚洲新闻) - 伊拉克领导人和权力机构必须「放下政治分歧,成为温和、国家主权和宽容的代言人」,宗主教类思.拉斐尔·萨科枢机(Louis Raphael Sako)在一篇关于《少数民族和迁移》的信函中写道。该文件透过《亚洲新闻》发表。

该位加色丁教会领袖在信中,呼吁该国宗教和政治领导人解决问题的根源,特别是那些导致分裂的原因,例如「使用暴力的宗教极端主义」。

从2003年美国入侵到伊斯兰国组织崛起引致连串暴力发生,萨科枢机称,以天主和宗教名义,犯下罪行和「致命的罪」。

为了做正确的事,伊拉克政府必须认真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包括:法律的实施、没有恐惧或偏袒、解除民兵武装、提供安全和稳定、打击极端主义、歧视、恐怖主义和腐败」。

伊拉克宪法必须保证尊重「和平」共存,因为该国的「多样性」,采取促进公民价值和共同利益的政策。

该国的宪章应受到「自由、尊严、民主、社会正义以及所有伊拉克公民之间关系的原则的启发,不管其宗教、文化和民族关系如何」。它还必须「促进与穆斯林的共存」。

然而,原则和良好意图经常与现实相冲突,其中少数群体被边缘化和歧视,基督徒亦然,正如主教通过举几个例子所暗示的那样。

一个案例涉及一位成绩优异的基督徒毕业生玛亚(Maryam Maher),被「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推荐为2016-2017学年优秀大学毕业生,但是执行机构因为她是基督徒而被取消资格」。

另一个例子是「理事会秘书长艾亚拉克博士(Mahdi Mohsen Al-Alak)于2019年1月27日发出的一封正式信函,要求更换现任哈姆达尼亚大学校长的一位更具能力的教授,又因为他是基督徒,该决定一直未有实施」。在这里,宗教也发挥了作用。

这是许多受害者中的两个例子,都是该国「体制弱点」所致,是「正义与平等」中普遍存在的混乱,以及集中个人利益致使诚信和原则为代价。」。

从历史上看,基督徒在伊拉克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更不消说在教育、公共行政和社会服务方面。

该国的多样性构成了「种族、宗教、文化、语言和传统成分的美丽镶嵌」。然而,近年来伊斯兰国的崛起及其实施的暴力事件,自亚美尼亚人、亚述人和加色丁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被屠杀以来最严重的暴力事件,通过移民将基督徒人口减少到现在微不足道的2%。

「伊拉克法律应该提供良好的条件,保证基督徒和其他宗教少数群体充分的公民身份和自由,明确地实践他们的信仰,并保护他们的遗产(考古和历史)作为伊拉克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而使他们能够继续有尊严地生活。」

最后,枢机指出,与穆斯林不同,基督徒和其他少数民族没有自己的「特别法庭」,而且往往必须遵守伊斯兰法院在「精神和宗教事务上的决定,例如婚姻、继承等」。有鉴于此,「我们可能想知道何以我们不向所有伊拉克人通用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