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金正男的最后一名被告段氏香将于5月获释

该位年轻的越南人对北韩领导人的同父异母兄长「故意造成伤害」表示认罪。 段氏香被判处三年零四个月监禁。由于减刑,她将在「下个月的第一周」获释。在马来西亚,谋杀罪的定罪涉及强制性死刑。


吉隆坡(亚洲新闻) - 段氏香(照片)是一名30岁的越南人,被指控杀害北韩领导人金正恩的同父异母兄长,她被裁定犯有轻微罪行后,将于五月获释。今天她的一位律师宣布了这一点,欢迎莎阿南高等法院法官发布的「正义判决」。

段氏香被判处三年零四个月的监禁,从2017年2月被捕开始。但她的律师报告说,由于通常会减刑,该女子将能够在「下个月的第一周」离开监狱。 3月11日,马来西亚法院驳回了她暂停指控的请求;一个令人惊讶的决定,因为司法部长同意撤销对另一名被告印度尼西亚人艾萨(Siti Aisyah)的指控。

金正男在2017年2月13日于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被杀害,这两名妇女在暗杀事件发生三天后被捕,并被指控向金正男的脸部喷射了一种强大的神经毒气,称为Vx剂,在20分钟内导致受害者的神经系统崩溃。自被捕以来,艾莎和段氏香为自己的清白辩护,声称她们被一些北韩特工欺骗,误导她们以为只是电视节目恶作剧。

因此,段氏香被裁家一项新的起诉:「故意对金正南造成伤害」,并使用「危险手段」。在马来西亚,对谋杀罪的定罪涉及强制性死刑。